晚餐時間,用已故母親遺留下的地瓜粉炸雞塊給小女兒吃。
 
母親生前非常節儉,從不購買珠寶、包包、化妝品等女人們都喜歡的奢華物事,因此,在她無預警地心臟病驟逝後,遺留下來的只有一冰箱的菜和一菜廚的醬料、炸粉而已。冰箱的菜不能久存,第一時間被扔掉了。只有醬料、炸粉還能貯存一段時間而勉強留下來,成為母親最後給我的遺物。
 
炸粉是母親去世前三個月買的,節儉的她,買時一定預想還可以使用很久吧!她一直認為我喜歡吃炸物,所以每週回我娘家吃飯時,桌上總有炸肉片。炸粉的保存期限是兩年,所以她過世也快兩年了! 母親過世後,丟掉每一項有保存期限的物品,都會自動和她的死亡日期相減,推算出她生前哪個時刻採買了這些,那時是什麼樣的心情。
 

養育小孩的時間感是往前流動的,而悼亡的時間感受是倒數的,我的心裡因此很長一段時間安置著兩只時鐘,一只順時,一只逆時。我被兩種計時順序撕扯拉踞、迷茫踟躕,一時不知該如何處理許多事物,包括她最後的遺物。
 
    當然也有生者選擇把所有毀壞的事物封存,浸泡如福馬林的情感裡、拒絕時間的流動,保存期限無限遞延,電影、文學中多的是對這類人的描繪,如福克納〈給愛蜜麗的玫瑰〉、張愛玲筆下那些「如酒精缸裡泡著的孩屍」的民國遺少、電影《三更》之〈回家〉……,那樣的深情執著、封閉自溺,令人驚心。
    
然而終究,多數人仍會放掉倒著數的那指時鐘,而隨兒女歲歲年年的成長,順時前進。然後,對逝者的記憶將越來越失去細節,對生者的感情將越來越深重。就如同〈古詩十九首〉中所指陳的:「去者日以疏,生者日以親。」死去的人將一天比一天跟我們疏遠,最後終至被遺忘;而活著的人因為每天都可相見,就會越來越親愛。生命的代謝本是如此,一代凋零一代新生,親子一場的相聚,愛恨交織又如電如露,很快又會消散以遞造下一代的相聚,殘酷而難以違逆。
 
    我還是決定在到期之前用光最後一點炸粉,給同樣嗜吃炸物的女兒們炸雞塊,在重覆的動作中溫習母親的心情,同時又把炸粉倒光、洗去,一點不剩。任何事物,一旦超過保存期限,就會走味;只有期限之前的把握與享受,才能在記憶中留香久遠。
 
雖然這樣的決定總是不無惆悵的。
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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