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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    最起初的時候,我是極端文明的城市中,一個柔弱無能的行人。每天倚賴公車捷運,打扮得漂漂亮亮,安安穩穩等車。上學上班的地方都在繁華的市中心,通勤生活等於在逛街,坐到某站下來,走一點路,經過藥妝店、服妝店、麵包店、便利商店……便一路逛出一堆美好的物品來;或者行經哪個好手藝的飯館、咖啡廳,就進去飽餐一頓美食; 一點都沒有為衣食奔忙通勤的委屈感,也從來不覺得城市的馬路有多凶險,只是一派幸福天真地以為可以不必自己操勞交通一輩子。

 

大約是命運之神看不過去吧! 於是給我這嬌嬌女一個艱鉅的挑戰 : 突然之間我必須到台灣最南縣市的P城工作,而我家住在距P二十公里遠的F城,兩城之間除了火車客運沒有任何大眾運輸,火車客運的班次又比捷運疏落許多(有時竟要一個小時才有一班車)

除非開車,否則沒辦法吃下這蠻荒的距離。我一切的恐懼、憤怒、欣喜與自由,都由此而生。

2.

    要開車必須先擁有車。買車的時候,自然也是瞻前顧後,既要車型漂亮、又要引擎有力; 既要滿足個人喜好、又要能載全家; 既要便宜、又要安全; 生平沒有買過這麼大的東西,總覺得做什麼選擇都是豪賭,帶點悲壯。

    經過幾番辯論,家族的意見是要我買1.5TOYOTA VIOS,一台中規中矩對初學者又大小適中的國產車,隨便一個紅燈都會有五六台停等在那裡的、極普遍熱賣的車。

    普通到彰顯不出身分、性情、性別、喜好,我的伯伯舅舅姨丈父母以為這是再好不過的選擇。活到他們這個年紀,已領會到身分、性情、性別、喜好的獨特,只會為人生招來大起大落的命運而已。而尋常人的我們,實在沒必要去承受這個大起大落,能平淡生活已是萬幸。

    但自我一眼看到一台1.3NISSAN VERITA之後,便再也沒辦法覺得平淡是好事。是更便宜而沒安全性的小車,但是造型復古優雅,引擎底盤已是十二年前的設計,被眾多車版版友嫌到沒縫,唯一的好處只有因為已推行十二年,經過不斷地固障修正,開起來大約不可能出大錯。

    我生性有個好處,就是在做大決定(比如選大學校系、交男友、找工作)時,會自私地只考量到自己,做日常生活中的小決定則十分隨和依隨眾議。

    後來發現,這點自私讓我保有了大致上的平和,我很少繞冤枉路或活在悔恨中,總是非常順暢地得到自己想要的事物,自己開心便比較甘願在其他事上為他人付出。而許多朋友因為太過為他人著想,在生涯上或感情上太聽話,便使自己的人生永恆塗上一抹晦暗的基調。

    因此力排眾議買了1.3的小車,而至今從未後悔過。儘管它的上坡表現真是相當無力、內部設計為復古而十分不便、空間實在狹窄到不能長途載人出遊,我都不後悔。美感和創意,對我來說無比重要,甚至高過金錢或生命。開一台平平無奇的醜車,積怨會髒污我的心情,使我每天做什麼事都凝滯難行。

3.

在台灣開車,首要之事必須擺脫為他人著想的習慣。

  

    剛開始開車時,總是擺脫不掉注意後車的想法,遇到黃燈時總不能判斷該踩剎車還是該衝過去,照我的本意應該都是踩剎車停下的-------一個燈的停頓或超越,並不會使生命緩慢或加速多少。但又擔心後車剎車不及撞上來,每每進退兩難。遇到紅燈剎車時,又總習慣一路徐徐地踩下,提早提醒後車,避免太靠近才踩,讓後車措手不及。

    然後,盡量保持定速,不讓後車感到困擾。甚至左轉彎時,也注意不要擋到後車,因為我比較膽小,總要確定對向全無來車時才敢轉彎,而有些也想左轉的後車等不及,就繞過我直接左轉了。我總讓出點空檔給後車左轉。

    他人的存在,總是如影隨形地在我後照鏡中徘徊。

    遇到大剌剌騎在快車道上的機車騎士,也不敢按喇叭,怕嚇到對方。只能很無奈地尾隨其後慢慢開。開車三個月內我幾乎沒有按過喇叭,覺得喇叭真是具有攻擊性的使人不悅的聲音。我連燈也很少閃,遠光燈是除了郊區夜晚幾乎沒開過的。

    他人的感受,總是時時繚繞在我的駕駛方向盤上,禁錮我的喇叭和燈光。

    我如此在意他人,而他人並不在意我。如此勢必造成一種不平衡,不平衡則必然產生衝撞。若他人不在意我,我也不在意他人,則大家各行其是反而沒有損害。可是剛開車的我並沒有參透這其中的道理。

於是果不其然,有一回就因為太為別人著想被撞了。

    有天我欲左轉彎待轉時,為了避免擋到後車左轉,還特別開到路中心讓出後車可以活動的空間。結果左轉綠燈亮起,我欲左轉時,後車就從我左後方閃出超車左轉了,而我過分注意不要撞到左方這台車,而無暇顧及右方,就被右方無照又闖紅燈的機車駕駛撞上了。

    撞到的第一時間,我還擔心停在原地會擋到後方一排也想左轉的車子,而把車開到路旁。結果,當然就因為沒有保持肇事現場,而無法對機車騎士提出任何求償了。

   

    雖然是小車禍,但事後不斷反芻這個傷害,檢討我性格裡怎麼有這麼迂闊到妨害生存的缺陷在。

從小我所受的家庭教育都一直強調要為他人著想:挾菜時不可越過他人的筷子、別人說話時不可打岔、晚上九點後不可打電話給人擾人清夢、非必要不向他人開口求援以避免造成他人的困擾(開口要求也是一種侵略,因為他人還要掙扎冒著得罪你的危險拒絕你)……這樣時刻的自我克制與自我提醒,造成的後果是: 我們家的人是親友眼中的大好人,但好到有點堅壁清野的味道,因為從不對他人有需求,識趣的他人也就難以對我們提出要求,就一直維持這樣冷淡而友好的關係,我們家從未有任何固定往來的朋友。

    我的父母都是這樣有點道德潔癖和知識分子潔癖的人。後來發現他們也並不是為他人著想,而是避免引來低俗他人的糾纏。因為自視甚高-----從不看低俗綜藝節目與聽流行歌曲,從來假日就是很無趣地看書聽古典音樂,然後就坐井觀天地以為他人都是粗俗無禮的,所以更要為他人著想,以免他人有任何藉口可以來囉嗦糾纏。

    於是,「為他人著想」,已成為我腦海中無形的鎖鍊,制約著我不做出對他人任何冒犯的行為,然後,我的最後一點蠻性,也在這種桎梏下自然而然萎縮掉了。

完全沒有一點蠻性的生存模式影響到我的開車方式,使我開車太令人精神錯亂。我必須時時顧及他人存在又不違反自己的生存,而生存往往是(在台灣的公路尤其是): 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須忽視掉部分他人生存的權益。

    一個文化有一個文化固定的想法,如果擁有跟這個文化相左的想法,往往只有起衝突或黯然離開兩種結果。台灣的馬路文化是:無論大車小車路人的心態都是只顧自己不顧他人死活,這時如果有人太顧慮他人,反而脫離一般人的反應模式,而容易出車禍。

後來,就養成不顧別人死活的開車方式。不,死活當然是要顧的,但人命關天的事以外,他人會不會驚嚇到,會不會不愉快……都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。

    這是成長必定有的道德墮落嗎?抑或是為了生存更為成熟的自我調整?

如果一個社會讓人必須道德墮落才有辦法生存下來,會不會是這個社會出了問題? 但無力改變的個人面臨整個社會的墮落,應該起而反抗,還是妥協適應呢?若要反抗,人生中還有那麼多美好的事物值得追求,哪有那麼多精力去反抗?若要妥協,是否就這樣要背棄許多美好的道德理想呢? 難道道德理想不值得付出精力去爭取嗎?

    我還是越來越驃悍地繼續開車,雖然無奈。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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